尊敬的领导和律师你们好,我们4个人,是来沈阳打工的农民工,我们之前在沈阳皇姑区①家火锅店上班,现在拖欠我们四个人15到16年工资,接近九万元,现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一个多月了,也没给我们钱,法院判的是15日内给钱,在给他15天上诉时间,他没有上诉,我们在11月28日申请的强制执行,但到现在接近20天也没有法官和我们联系,现在店还在正常营业,我们可以拿他的营业款尝还我们的工资么?我们想在年底前拿到工资钱回家过年,请各位领导和律师为我们想想办法,在此谢谢了,
2024-07-20 03:0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雇主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提起诉讼。 至于您提到的“在11月28日申请的强制执行”,这表明您已经采取了必要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如果您长时间未收到任何回应或者解决进展缓慢,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利益,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问题,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应得的报酬,并平安度过春节。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