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开了一个小的快递站点,负责收件,派件挣钱,招了一个送件员A,2017年7月某天A骑着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准备右转弯,被后面一个14岁的女生且无牌照的女生追尾,撞到三轮车后轮上,女生右小腿骨折,A立马打110和112报警,将女生送往医院,并陪伴,由于没有太多钱,也出了部分医药费,直到女生母亲来一直陪着做手术,110判责A要负主要责任,女生家负次要责任,由于私下协商赔款事宜不一致,女生家直接把上海总部,昆明中转及A一起告上法院,请问我们快递店里有责任吗?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及金额!
2025-09-27 05:0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一方驾驶员存在过错,应当按照事故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本案中,您作为快递站点的所有者和送件员A并没有直接参与事故的驾驶行为,因此不会对事故承担责任。 关于赔偿责任和金额的问题,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同时,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保险理赔,以减少自己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