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买二手车的时候贷款买的,车是九万五,银行贷款贷了十一万,然后我还是是按正常交的首付,也就是说我多给了车贩子一万五,请问这个钱我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2024-10-25 09:4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在购车时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给卖方,这部分款项被视为首付款。如果银行贷款金额与您支付的首付款和剩余尾款之和相等,那么您有权要求银行退还超出的部分。但如果您额外支付的款项超过了银行贷款的总额,即超出的部分不属于首付款的一部分,您可能无法再要求银行退款。 建议您尽快联系银行或汽车销售商,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