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昨天我相向你咨询过,我是站在对方的角度上问的请原谅。实际是这样的,端午节我们同事相约捉黄鳝到我家聚餐,一同事又带来一个人(我们都不认识)但是大家还是一起吃喝了起来,也没有人劝酒,那个人的老婆也在一场。那个人走时在离我家六公里的地方撞到一行人重伤,自己轻伤。交警查是醉驾,现在那个人向我和同事要钱,等于那个人在我家白吃白喝一顿还要钱,请问我和同事有责任吗?谢谢!
2024-10-24 06:04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和您的同事们没有过错或疏忽大意的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并且该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协助处理,那么可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需要由法院进行判决。 关于赔偿金额,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如果对方因为事故受伤严重,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责任。 此外,由于您提到对方涉嫌醉驾,因此可能还需要考虑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