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我毕业进一家公司入职,当时签的合同是2个月试用转正,当时是八个人一起。结果两个月到了,他用非常难的考核踢了四个人,然后其他四个人包括我在内说不达标准,让我们签试用合同延期一个月。现在延期也到了,他也没提转正的事情,这种时候我能去劳动局投诉要求赔偿吗?劳动合同我还留着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如果您的工作表现符合公司的要求,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是否需要投诉,建议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决定,看看是否有协商的空间。如果协商无果,且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确实存在可能的违法情形,那么您可以通过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请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