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件事情想咨询一下,大概十三年前,我跟客人打架,我的儿子上小学整好中午放学来我店里吃饭,对方把我儿子打了,把我儿子脸也挠坏了,一直拖到现在也没处理,我想问问十多年了,再找当地派出所,还可不可以追究?
2024-10-26 13:15你好!关于你提到的事件,如果是在中国内地发生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已经离开现场或者隐藏起来,公安机关无法找到其本人时,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果你的儿子在当时没有被立即送往医院治疗,而是等待了一段时间才去医院就诊,这可能会影响证据的有效性。 此外,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在事发后立即报案才能要求追究责任。因此,你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法院,看看是否还有机会提起诉讼。同时,你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你进行相关法律程序和文件准备。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