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婚后购买的房产,有公公出资的40%,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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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增值的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后取得,并且公公出资40%,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具体分析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确保判决公正合理。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加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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