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丙方,甲方是出租房屋的,乙方是承租方,我的房子是在乙方手上租的,乙方交一万块钱押金给甲方,我交4千押金给乙方,现在房屋要拆了,我们都要搬走,但是在租房期间甲方由于在房屋施工把我的广告牌砸坏了,答应赔偿我5千块钱抵扣房租,现在我的房租是6500元,押金4千加上甲方赔偿金5千,乙方现在要给我2500元,但是乙方现在不给,说甲方赔偿的,叫我向甲方索要,请问我该怎么办?
6天前首先,您应该尽快与甲方沟通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甲方未能及时赔偿您的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机构,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建议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证明甲方确实有违约行为,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赔偿。 此外,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租金,但尚未收到全部补偿款,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收据或欠条,作为还款的凭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