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情况属于劳动纠纷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身体不舒服的情况下,老板要求去上班,如果不去就说放员工两个月假“不结工资”情况下,请问这样应该怎么办,
11小时前您的情况涉及劳动争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或强迫劳动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留与公司相关的所有书面记录,如考勤表、请假单等;拍摄相关视频或照片作为证据。 向公司提出申诉。直接向公司管理层或者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并请求解决。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考虑通过工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方式寻求帮助,让第三方介入解决争议。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申请劳动监察,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护好自身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