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四岁多,她骑自己的自行车,一个七岁的小孩叫我女儿让她骑,我女儿还没下车,她就骑上去,把我女儿的小腿主骨压断了,没做手术,医生建议打的石膏,要修养半年左右,医药费用了千多块钱,因为没做手术,天天都是我自己照顾娃儿,,现在我喊她拿三万块钱包括一切的费用,他们不承认说喊我去告她,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一般能赔多少钱,她还说我女儿也有责任,像这种属于哪个的责任呢?
17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孩子受伤,无论是否有过错或责任,父母都有义务尽力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护理。在这种情况下,您已经尽到了这个责任,并且没有要求赔偿。 关于您的诉讼请求,通常情况下,如果孩子受伤,无论是由于他人的行为还是自身的原因,家长都可能面临一定的经济负担。这些费用可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然而,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这包括孩子的年龄、伤势严重程度、治疗情况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等因素。 在您的案件中,您应该收集所有相关的医疗证明、账单和其他证据,以便向对方提出索赔。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这一复杂的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