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故去,母亲健在,子女三人。写有父亲一人名字的房屋被拆迁,与房开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现已拿到房屋,但需办理新的产权证,经公证后,产权证上可以同时写上母亲及三个子女的名字吗?如果可以,母亲百年后,三个子女是否还需再次公证?
2025-03-28 09:0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之间对遗产份额有不同的意见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处理遗产分割问题时,应遵循公平原则和自愿原则,并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