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是上海知青,退休后户口返城会上海,我户口在外地,十月份我老公的老房子动迁,我和老公拿到一套一居室,当时老公答应我说房产证写我们夫妻俩的名字,但是今天产权认证只写了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动迁组说我的户口不在上海,房产证不能加我的名字,请问分房子有我的份,房产认证应不应该加我的名字
2025-03-28 09:0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国家保护。如果您的丈夫在动迁中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将房屋产权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然而,由于您目前户籍所在地不是上海市,因此房产证上仅有一人姓名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到您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谈判解决。与动迁方沟通,提出您的诉求,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 申请复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相关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产所有权并要求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 寻求法律帮助。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