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月16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驾驶小轿车撞到了路边停着的私家车,造成对方车辆严重受损,交警鉴定我负全责,现在存在的问题就是,对方车辆在四S店保险公司在定损过程中对方司机要求一些部件要更换,但是保险公司对对方所要求更换的部件定损为不需要更换,最后在车子修好之后,保险公司对对方所要求更换的部件是不付费的。对方要求我付这些部件的费用,对方还要求我赔付修车期间的损失费比如租车费。请问律师以上对方要求我赔付的这两项费用是否合法确实需要我赔付吗?
2025-02-20 16:04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在事故中没有过错或者存在免责情形,可以向对方主张免赔或者减少赔偿额。 关于对方要求您支付的更换部件费用和修车期间的损失费,这可能涉及到双方之间的协商和纠纷解决机制。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的要求,并考虑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寻求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