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自行车,带一个3周岁小孩路口右转弯,另一辆电动自行车载一个刚怀孕的人在我右侧行驶,两个人在车上聊天,骑的很慢,车骑的还有点晃,我就按了下喇叭,我看他靠右侧路牙边骑,认为他是右转弯,我就从后面超了过去,他突然变相想直行撞到我车尾跌倒,说我转弯应该让他直行,还说我没按喇叭,请问律师这个小事故是谁的主要责任,谢谢
2025-02-20 16:2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和标志标线,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在该案例中,由于您已经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并且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或信号灯指示,因此您可以认为自己是主要的责任方。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道德规范,那么即使对方也存在过错,也可能被认定为次要责任方。例如,在本例中,如果您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改变方向并试图与正在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这可能被视为对对方的危险行为,从而增加您的责任程度。 此外,如果您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向对方道歉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轻对方的伤害,这也可能导致您的责任加重。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评估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对方是否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尽量协商解决,以减少损失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