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品牌店铺上班,由于店铺和商场签的租赁合同到期,店铺撤店,公司给员工安排到一个座地铁两个小时半左右路程的地方上班而且下地铁还要走20分钟我是女孩(我在北京昌平住,要上班的地方是石景山万达)万达购物中心晚上下班时间不固定,正常九点半,不正常下班时间有通宵的时候,不正常下班时间挺多的.。这种情况我回不了家,工资不高3500。 现在我不想去万达上班,我该怎么申请经济补偿?我拒签劳动合同解除书,店铺撤店后,矿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吗?
2025-02-13 13:18首先,您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作为您的工作条件恶化所导致的工作压力增加的赔偿。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计算补偿金额。 关于是否属于“自动离职”,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规定的“旷工”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那么可能被视为自动离职。但如果您是因为无法接受工作环境而被迫离开,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自动离职。 在处理这种争议时,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等。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