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17年,签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公司要搬迁,搬同一个镇(深圳公明玉律村搬到深圳公明楼村)我不去的话是不是一定要辞职,不辞职不去上班公司有得赔偿吗?
2025-02-13 12:47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的咨询。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享受法定节假日等福利待遇等。 对于您所提到的情况,如果公司在搬迁过程中未能妥善安置您或者提供了不合理的工作环境,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是否需要辞职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意愿和个人情况。如果您认为新工作岗位更适合自己的发展,可以考虑辞职并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但如果是出于对公司工作的不满或者其他原因,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原岗位上,但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请记住,任何决定都需要经过深思熟虑,并考虑到对个人职业发展的长期影响。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