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酒店前台做收银接待,公司老是拖工资不说,后来我因为家里有事要辞职,前台主管说我辞职可以但要自己去招人来代替自己的位置,过了试用期就让我走,我自己去招了个人,她上班四天了,我去问主管什么时候让我走,她却反悔了又说过了试用期后看她适不适合,最少也要十几天,我说那就把我开除,她也不开,我直接跟老板说,结果老板不但没批准和开除我,反而骂我神经病。后来我在网上查到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结果主管说公司和你根本就没签合同,现在闹的很僵。请问我可不可以以没签合同为理由辞职并要求公司补发双倍工资
2021-05-14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