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年初租了一套房子,是房东单位职工公寓,租期一年。但是近日房东单位严查公寓外租,房东也害怕查到,就电话和我说,近期查的严,而且据说8.9月份要装修,所以看我能不能找一个更好的房子。我这两天找了之后,因为合同规定租赁期内房东提前收回要支付我200%的违约金,但是房东不想付。现在又改口说,宁愿被查着,他也不付违约金,也得让合同继续履行,但我现在已经签好合同了,不想在这里住了。我有和他通话的录音,录音中我说之前和我说只能住到8月底,他们回答“嗯”,这种有法律效益么?这种事情协商不成,是直接起诉么?谢谢
2024-11-22 04:50您已经与房东进行了沟通,并且提供了双方同意的录音证据,这在法律上可以视为有效证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并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收集充分的证据。除了录音之外,您还应该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您的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如租金缴纳记录、房屋使用情况等。 准备诉讼材料。一旦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房合同、录音文件、相关账单以及证明您权益受损的证据等。 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据后,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您的损失。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务必咨询当地的专业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建议。希望您能妥善处理此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