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2015年7月在金府玉龙半岛贷款购买的房子,开发商没有把购房合同给我,只有一份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这样我们都不知道该什么时候交房,这是合理的吗?
2024-11-22 04:19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没有将购房合同提供给您,那么可能意味着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购房合同,并且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您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此外,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了解房屋的建设进度和预计交付日期,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或者存在其他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