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梁桂 身份证号: 为贯彻落实《xx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 吨吊车(车辆型号) ,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
6天前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一年。期间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证件及手续的办理,乙方则须按时缴纳各项费用。 四、乙方需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元整,每年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五、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则应每日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六、乙方有义务定期将车辆行驶记录、保险单据等相关文件交予甲方保管。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八、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