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局在线咨询,公司搬迁到别处员工不跟公司新地方工作有没有补助
2025-10-16 22:24你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劳动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可能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公司在搬迁过程中对员工进行了合理安置,比如提供了住房补贴等,这些费用也可以作为补偿的一部分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待遇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向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