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民间借贷得案子,调解还款时间到2017年5月31日的时候还款。但是过了这个时间以后。我没有还款,近期我老公的卡被限制了消费。但是我的卡一切正常。民间借贷的房子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失信人员名单里面也没有我和我老公的名字。我能在网上查询到立案时间是2017年9月,案子结束日子是2018年2月。请问是否是我没有主动去法院终结这个案子,而被法院直接重新判决。如果是因为房贷的原因导致的限制高消费,从2月到现在目前我的房子却没有收到被拍卖和腾空房子的通知。
1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案件,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是否有按照调解协议中的还款期限进行还款。如果确实未按期偿还借款,可能会影响到法院对案件的处理和执行程序。另外,由于您提到的“房产”情况,建议您及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及逾期后果,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有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请尽快与债权人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