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杨永辉(证件号:41042319840305****),关于你恶意拖欠信用卡欠款一案,你恶意变更及不接电话的录音也已做为你逃避债务的证据材料进行保留!目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非常恶劣!材料及录音记录190418为证。已触犯《刑 法》第196条第4项之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该案已立案!自收到此通知三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自首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司法函件已寄送至户籍地村书记转交家人!如被告方拒不出庭,则可当庭宣判被告败诉,所有欠款将强制偿还且需承担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额外费用! 特此通知!18521392095你好,我现在没钱还,几个月没有工作,到这个月25号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您可能涉及一项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并且已经收到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和通知。为了更好地帮助您处理此事,请您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无法亲自前往,建议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同时,如果您确实面临经济困难,可以尝试向银行或债权人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减免部分利息。 此外,由于您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强烈建议您在接到正式法律通知后尽快采取行动,避免因拖延而产生更严重的后果。请务必遵守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并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支持和解答。祝您一切顺利! 谢谢! [您的名字] [你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