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别人拉面店打工被老板亲戚打伤完成三踝骨3处骨折,一处脱位,小腿腓骨中断,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但是派出所一直以对方未成年为由不采取措施,导致现在出事已经超一个半月都毫无进展!我如果起诉的话可不可以让对方负刑事责任并且拿到所需要的赔偿?
2025-10-22 16:08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被告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同一行为侵害多人,被侵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侵权人的财产赔偿。因此,您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并考虑按照法律规定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 请注意,在提起任何诉讼之前,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尽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和解,那么请尽快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同时,请确保收集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以便于法院判决时能够获得充分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