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往返一次韩国 带化妆品回来 每次回来都主动申报这样合法吗
2025-10-16 22:46根据您的描述,您每月往返韩国一次,并且每次回国时都会主动向海关申报携带的化妆品。这种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符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旅客携带进境的个人自用物品应当限于毛毯、被褥、衣服等纺织品及烟草制品;限量携带不超过人民币800元的金银饰品和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的其它贵重物品。超出上述范围的物品,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接受检查。 因此,如果您在每次入境时都能主动向海关申报携带的化妆品,并且这些化妆品并未超出国家规定的限量,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同时,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提前向海关申报或取得相关许可。 请注意,具体法规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查阅最新的出入境管理规定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如果遇到疑问,也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海关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