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女方被拆迁,男方算半边户,有39000+6000的钱,离婚前男方为了尽快离婚,财产项写无共同财产,并且放弃了这45000,但是没有写在离婚协议里,现在男方告女方隐匿财产45000,女方该怎么办?
20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男方认为自己是半边户,因此有权获得39000元的拆迁补偿款。然而,在离婚前,男方将这些钱写入了无共同财产的声明中,并且放弃了一部分,但并没有在离婚协议上明确列出这部分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主张隐匿财产,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男方确实隐瞒了这笔钱。女方可以考虑收集以下证据。 男方的声明和放弃声明。如果有相关的文件或记录显示男方在离婚前已经签署了关于财产分割的声明,那么这些文件可以作为隐匿财产的有力证据。 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如果男方曾经向第三方转移过这笔钱,或者与第三方有过经济往来,这些记录也可能成为隐匿财产的证据。 公证人见证。如果男方曾邀请公证人对财产分配进行见证,那么这份见证材料也可以用来支持女方的主张。 双方协商记录。如果有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书面记录,例如电子邮件或短信,也可以作为隐匿财产的证据。 如果女方能够提供上述证据,她就有机会胜诉,要求男方返还隐匿的财产。建议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