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老家是菏泽巨野的,我向您咨讯的是婚姻方面的问题,那是发生在2OO8年的事,也是和我一个庄上当紧的人给说的亲,那时侯自从两个人订了婚之后很快就结婚了,没结婚之前女方还好好的,结了婚之后一个月的时间感情就发生了变化,女方就死活不给我过了,花的彩礼钱一毛也没退给,包括我家买家具电视都是我家花的,一共给了女方七八万块,女方就和骗婚没啥曲别,请问律师您?如果在2OO8年那年真要和女方打官司的话,能仿向对以法所要彩礼钱或者赔偿我的费用金呢
19天前关于您的咨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彩礼的性质属于一方当事人自愿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财物,并非法定的必要条件。因此,即使在某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存在一定的习俗或文化背景,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并不常见。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与对方协商解决。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争议,表达自己的感受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法院等机构,他们可能有调解纠纷的能力,可以帮助双方找到解决方案。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退还彩礼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记得,任何法律行动都应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后进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