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给一公司供稿,文章工资是有底薪加阅读量的提成。开始做的兼职后来做的半全职。总共干了三个月。但是公司以违反公司制度将我清退,先前入职以及培训到最后成为正式写手均未告知任何清退惩罚制度。并且我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审查文章,也并未提出异议和改正。我现在能否要求支付工资并且赔偿?在我提前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的制度,我是否需要负责任?
2024-10-26 14:20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期间确实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并且没有得到事先通知或明确的警告机制。这可能构成雇主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关于赔偿请求,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您认为自己被解雇是因为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这一点。 其次,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公司的损失或者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您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看看是否有调解的可能性,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务必收集好所有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