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离职,以公司考核为名,他没有工作,,16年,有支工资,2018年10月劳动,劝退,补签合同,咨询劳动人事问题
2026-01-08 06:36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6年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于2018年10月被劝退。在此期间,公司未支付任何补偿金或赔偿金。 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同时,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确保证据充分,以便能够证明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帮助,可以联系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 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