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贾汪区求知中学退休的教师,之前分别在旗山矿下井与旗山矿校任教。08年9月归属贾汪区于11年9月退休。15年11月市三院诊断为尘肺病一期,16年1月26日被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又经市老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之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工伤待遇,结果因贾汪区从2008——2011年未给交工伤保险而不能享受。现在贾汪区不给补交工伤保险,而医保中心也不愿意赔偿我。这事已拖一年多,我该怎么办?
2024-10-23 04:30您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以获得更准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些建议。 尽快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社保局”)反映您的情况,并要求他们调查处理。您可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作记录等材料作为证据。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社保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在仲裁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诉讼途径解决。这需要您聘请专业的律师代理。 如果经过上述程序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些建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和判断。希望您能够早日得到满意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