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在工作时脚扭伤了,当时没有太在意,过了一个月吧然后脚走路就越来越疼,就去了医院拍片子,医生说需要打石膏,医生说恢复需要3-4周,那这个就必须得休息,那这种情况算我自己的还是算在工伤里的呢?如果公司觉得这是小伤不按工伤处理就按请病假最后扣了工资我还怎么办呢?
2025-12-28 20:50您好!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是在工作中受伤,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那么您的伤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至于是否属于个人责任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伤赔偿条款的规定。一般来说,员工因工负伤或患病,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以及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具体如何划分责任还需要参考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工伤赔偿事宜。如果单位认为您的伤害不是工伤,或者不同意赔偿,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获得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