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在一家木业上班 在工作期右手致伤 厂方已给予治疗 但是因受伤产生的误工费没能协商 厂方只给付每天51元的补助 而且说我是违规操作 因我所在车间是厂方与人承包的关系 厂方说误工费有车间承包人负责 车间承包人说厂方规定就给51元补助 对此我不能理解 想请律师同志给解答一下 这种情况,方关于误工补贴标准和给付方式 厂方或车间承包人对此应该怎么负责 我还如何维权 都要怎样去做 还有就是提交辞职报告后还用等批准才能离职 批复期厂房说得一个月 而且这期间还必须上满班 这是怎么回事 谢谢
14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并且工厂已经给您进行了治疗。关于误工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工伤导致的伤害,雇主应当支付相应的误工费。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错误地认定为违规操作,建议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 至于您提到的车间承包人是否有责任支付误工费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车间承包人与工厂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则他们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或者法律规定进行确认。 对于您提出的离职申请,一般而言,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员工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然而,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如伤病)无法正常工作,可以考虑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提出辞职申请。请注意,辞职前应先了解清楚公司对请假的具体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处理好上述事宜,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