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杨律师,我和我朋友在58同城上招聘,被一公司以收食宿费为由一人收走3600元,当时有签合同,可是当我们放了住的地方后,又让再次签合同,还让交900元的培训费,我们就说让他们退钱,公司就说会在10到15个工作日退还,今天我们报警处理了,公司一共先退了3000元。派出所说这边只能出面调解,让我们自己商量写个承诺书,公司的人事承诺的是在十天之内让他把其余钱款退还,但是我们需要他写一个承诺书,请问这个承诺书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益呢?如果十天不退还的话,我们该怎么办呢?谢谢您!
15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和对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要求其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关于承诺书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要点。 承诺人(即您)同意在收到剩余款项后的指定时间内向对方归还所有欠款。 如未按期履行承诺,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支付逾期利息或赔偿损失。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起草这份承诺书,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希望您能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的维权之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