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7.2号申请的财产保全到8月7号我收到法院短信说立案了,这算javascript:;上诉吗?财产保全能解除吗?
2025-10-15 03:5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被申请人提出异议并提交担保,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被驳回或者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已经提供了担保,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被驳回或者撤回申请,则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解除需要由法院裁决。 此外,关于上诉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可以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尚未进行一审审理,无法确定是否符合上诉条件。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律师沟通,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