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女儿判给父亲,父亲基本上不管女儿,所以女儿跟着母亲,当初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男方如果卖了房子,钱归两个女儿所有,现在男方把房子卖了,钱不仅没给女儿,还不支付女儿的学费,怎么办?可以诉讼吗
2025-10-15 04:07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确定。 至于关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子”和“钱”的分配,这通常需要依据协议的内容来判断。如果您认为该协议中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且您已经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例如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那么您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申请确认该协议的有效性,并请求按照协议处理财产分配事宜。 此外,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了解其目前的经济状况和未来可能的付款能力,以便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选择。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