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里有个学徒,非正式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内的,也没有签合同的,辞职也没有写辞职信的,6月24 号发微信说离开,30号就没来上班了!劳动法规定我应不应该支付其6月份的工资?她7月31号过来我店里闹事,说她做错了向我道歉在我店里割脉,因为我怀着孕那天晚上被她闹得我进了医院,现在一直在保胎。那天晚上我报了警警察那边立了案。并且她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我店铺的经营那天晚上围观的人很多,我的店铺和本人被误解。我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2025-10-15 03:17首先,您应该了解的是,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行为。因此,如果您的学徒没有按照约定提前通知您离职,那么您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合同义务而给您造成的损失。 其次,在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您的店员可能因为情绪激动而做出过激的行为,这确实给您带来了困扰和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该员工进行私下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考虑到怀孕期间的身体状况,您也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关怀和支持。 关于您的店员割脉事件,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作为雇主,您需要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让员工采取极端措施。如果您认为该员工的行为对店铺造成了负面影响,建议您立即报告相关机构调查此事,并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和记录。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和其他人的利益,您需要尽快采取行动处理此事,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