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因出车祸,对方八成责任,我二成,现在我住院一百一十天,出院时医院医生说事休息四个月。之后我又被评为工伤。出院后对方保险公司已赔偿,然后我又被评为七级伤残,我这里社保局也赔清。然后就是我公司还有那些赔偿,现在我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我公资是上年度平均4463元。现在我主要是不知道公司的赔偿是怎样。请回答!谢谢!!!
2024-07-09 19:1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已因车祸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且已经通过工伤认定获得了社保局的赔偿。至于公司方面的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通常,工伤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如果社保局的赔偿未涵盖全部医疗费用,公司可能需要承担剩余部分。 2. **伤残津贴**:根据您被评为七级伤残的情况,公司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您因工伤需要休息的期间,公司应支付相应的工资。 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规定可能需要支付。 具体赔偿数额和项目需要参照您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政策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顾问或社保局,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同时,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证明等文件,以便计算和申请赔偿。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或赔偿数额有争议,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