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盖房批示有但是得占别人家的承包地但是这地方是在村建房归化内的,我给那家出了补偿费是到2028年合同终止的,现在宅基地以确权,可我听说土地又要延续三十年到2028年后我是不是还要给人家补偿呢?
17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此,如果您的房屋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则该地块不属于国家所有,而属于集体所有。在您的情况下,您与邻居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期限(至2028年合同终止)可能涉及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然而,由于您所在的地区正在实施“三权分置”改革,即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分离,并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在这种背景下,您与邻居之间的补偿协议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性质的变化,需要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支付补偿款。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或法律顾问,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以及具体案例情况,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同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