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工地上给塔吊老板开塔吊,去年工地就完工了,拖到现在工资都没有给,每次催要都是说租金没有拿到让我等等,前几天打电话突然不接我电话了,因为刚好超过一年不能劳动仲裁了,昨天去诉服大厅咨询,工作人员说我没有被告的户籍信息不给我立案让我去找律师咨询,我说我有被告人地址姓名手机号,他说一个村也有重名的故意不给我受理立案,因诉讼需要补充诉讼人身份信息的,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涵吗,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4-11 07:25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拖欠工资的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塔吊老板沟通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函,这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提供了被告人的户籍信息等必要信息,且被告人在法院管辖范围内,是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函的。但是,具体的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