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再工作时间在所在单位的商场四楼买东西,购物完毕后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索性人没什么大事,该商场负责人也在事情发生后陪同去医院检查,拍片检查说没事,但是现在腰间会出现扭伤的疼痛,臀部在走路时,盆骨会出现磨擦疼症状,就此情况,我可以要求该商场赔偿吗?赔偿问题不合,该商场是不是要给我精神损失费,误工,营养费!此外还有必要的赔偿。其三项赔偿达成一致,赔偿问题不合,我可以要求商场对我此事件以后是否有后遗症的写一笔吗?
29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商家对您的伤害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如果您的腰部和臀部出现了不适,可能与当时受伤的情况有关,因此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这些是额外的赔偿项目,并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合理。例如,如果商家的行为导致了您身体上的严重伤害,那么可能会考虑支付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商家的行为造成了您的心理负担,也可能考虑支付一定的精神抚慰金。但这些都是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