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和他98年结婚,99年生的孩子。婚后发现感情不和,经常吵架。05年因为他妈说合房子给我们,我一万块钱给了他妈,他妈却不把房照给我,还让我们离婚,我考虑孩子尚小,忍了下来。后来他母亲去世了,把房照给我,我要更名,没想到他却说我不安好心。我才知道我一直被防着过日子,他们从来都是把我当局外人。最终也导致我对婚姻心灰意冷。感情破裂。孩子上初二那年一次吵架他搬离家。他每个月给孩子补贴1000块钱。儿子上大学前他跟我说离婚,房子归孩子,钱归我。可是一转眼又是一年过去了,离婚就像跟他嘴里说出来呼出的一口气一样没了踪影。我想离婚,但是我想问,我儿子学业还未完成,他是否有义务供完孩子的学业
18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等。因此,即使夫妻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但子女尚未完成学业,其教育费用仍应由父母共同承担。 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例如,如果一方不愿意支付教育费用,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这一义务,并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对于离婚后未完成学业的孩子,可以考虑通过政府资助或其他途径为其提供教育支持,以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实现自己的梦想。同时,建议双方在协商解决此类问题时,应当充分尊重和照顾到子女的利益和未来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