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12亩地以前交了几年钱,后来国家免交了,也拿了几年食补,现在队里说没合同,退两年粮补,最后理合同一次性交10年的钱1亩交100,想咨询一下这个是有法律规定吗?
15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人需要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来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年限,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了费用,则可以视为土地使用权的有效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的使用者应当依法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没有颁发证书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因此,即使在国家免收部分费用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相关的合同和证书,可能会影响土地的正常使用和收益。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尽快与村委或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