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担保人打的欠条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债权人的签字由他人代写债权人不知情,这个欠条成立么?担保人有没有责任? 问题补充:我把a的信用卡拿到b那垫还,b操作不当锁了8500,b不停的管我催要,无奈下我写了个欠条给b,1个月内a没还b,我代还,但这个欠条a不知情,欠条上欠款人是a,签名是外人写的也没手印,但我是代还款人有本人签字,现在a也不给还了。b已交由催收公司目前管a去要钱了。这期间我给了b 3000,表示的是代还。这个欠条对我有约束吗
2024-10-18 13:0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欠条中明确指明了“本人”或“本单位”的字样,并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笔款项为他人所借,则可以推定出欠款人为您本人。因此,即使欠条上的签名不是您的亲笔签名,但由于存在明显的授权行为(如委托),该欠条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代偿债务的问题,由于您已经提供了书面证明并支付了部分款项,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您偿还剩余款项。但是,具体到您与B之间的关系和债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及时与B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此外,关于催收公司的介入,如果您认为B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催收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处理方式以及是否有可能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