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呼和浩特的在一家国企当司机,干了12年了。刚来的时候大概是06年我签的是本单位的劳动合同、交的是内蒙社保。而在08年出台了新的劳动法,单位把我们这一批员工又改签劳务派遣合同同时把内蒙级的社保改为市级社保。但是发的工资的工资单还是单位的工资单财务那里也能查到我们的名字是本院职工。后来换了新领导也就是在15年我们又换了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然后我们的一切有关信息在本企业就查不到了、就连工资单都没有而且工资明细什么都不知道一直到现在。我想问的是,作为一家国企这样对自己的员工合法吗?
2017-11-25 11:0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