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一套房,在没签任何书面协议情况下在售楼员言语影响下付了全款。后来发现房子存在一些问题,于第二天即向售楼员提出要求退款。后因售楼员说退款周期要三至六个月,为了拿到付款凭据,无奈按照售楼员要求签了上面写有交付五万定金且定金不退“的认购书”。为了防止售楼员将此“认购书”作为我认购房子的证据,我在“认购书”的空白处明确注明了我于何时付款及何时放弃认购的声明。 目前认购书和付款收据原件均被售楼处收回说是用于办理退款,并且没有并不同意给我“付款凭据原件在开发商处保存”的凭据。我现在手里只有付款凭据和“认购书”的原件的复印件和手机照片。 请问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我的手机13911137325
14天前您现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购房合同纠纷。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售楼员之间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但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如果您认为房屋存在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与售楼员协商。首先尝试直接与售楼员沟通,了解其关于退款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方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尽快解决争议。 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您对售楼员的行为不满或者认为其行为违反相关法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他们有权介入调查并提供帮助。 聘请律师协助。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建议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代表您进行诉讼或调解。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 借助法律途径。如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起诉售楼员违约,要求退还剩余款项,并赔偿因此给您带来的损失。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应采取何种措施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希望您能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