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工资是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20号发工资,23号交公积金,2月份已经辞职,最后一次交公积金是1月23号,刚刚问了单位那里说1月23号交的就是1月的,因为到现在1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放,咨询一下如果当月发上月工资,公积金也是当月交上月的吗?现在公积金已经显示停缴了。(请短信告知)
5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公积金管理规定,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发放时间应当一致。如果您在2021年1月23日之前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那么该笔款项将被计入2020年度的公积金账户中,并且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然而,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提到,您是在2月份才离职,因此您的公积金可能并未正常扣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积金中心仍然按照以往的做法进行处理,即每月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则可能会导致公积金余额不足,无法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建议您联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缴费规则和待遇标准,以便及时调整个人的公积金账户状态。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其他同事沟通,共同探讨如何解决当前面临的困境。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