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婆在公司工作了三年,于2017年生孩子休了产假,老板就想把她炒了,提出两个月的工资赔偿,我们不同意。产假结束后我老婆回去上班了,他们老板就命令不安排事给我老婆做,今年过年唯独我老婆没有发年终奖,连2018年刚入职的都有发,今年的开工红包也唯独我老婆一个人没有,这合法吗?谢谢
5天前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怀孕、生育和哺乳而降低其工资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妻子所在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其次,关于年终奖和开工红包的问题,这是企业自主决定发放与否的福利项目,并且与劳动者是否在职无关。如果您的妻子在该公司服务期间表现良好,那么她有权获得应有的奖金和福利。 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该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单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