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号,弟弟上班路上,骑电动自行车,被撞倒身亡,对方逃逸。对方全责。对方不赔付。 13393820193
2024-10-04 15:30非常抱歉听到您的亲人不幸遭遇事故的消息。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如果对方确实存在责任,那么您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死亡或其他伤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横过道路未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或者违反规定通过人行横道、铁路道口、急弯、陡坡、隧道、涵洞、桥梁等;或者没有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行的行为,以及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有关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都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采取的法律措施。同时,如果您认为对方有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也可以考虑报警处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此过程中,请保持冷静,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现场的照片、录像、目击证人的信息、医疗费用单据等,以便为后续的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希望您能早日获得公正的判决结果,让家人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