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你好,我在永波超市上班19天,属于试用期阶段,今天早上打电话给我说我对我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叫我不要来了,因为有个老员工要回来做,超市这么做合理吗,在这之前并没有告知我工作做的不好,也没有提告诉我一声,而且我并没有工作出错,超市这么做合理吗。试用期的员工就没有保障吗
14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在永波超市的工作情况以及您的权利和义务,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您应该知道的是,试用期内是公司对新员工进行考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岗位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种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需要提前通知员工,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没有出现问题,那么超市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克扣工资。因此,超市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您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否则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雇。 最后,关于您的权益保障问题,一般来说,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享有基本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也有权对企业的用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建议您及时与超市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