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入职3个月公司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于2018.6.11当天急辞工离职可是要扣除我1065元,直至现在2018.6.19号也没有给我结清工资,去劳动局投也没用,是不是我们底层员工就没有法律的保护,现在我该怎么办?
9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您已经提出辞职请求,但单位仍未支付您的工资和解约金。这表明单位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您的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事宜。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